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”选拔考核办法(修订)
川理工〔2017〕272号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“专升本”工作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“专升本”选拔考核办法。
一、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
(一)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,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。
(二)学习成绩优秀。
(三)身心健康。
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“专升本”选拔考试。
二、专升本选拔程序
(一)免试推荐。对高职(专科)学生(含新生保留入学资格)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,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,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录取。正式录取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,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,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。
(二)考试选拔
1.应届专科毕业学生(免试推荐除外)申请专升本,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“专升本”考试。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,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“专升本”考试的考生名单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。同时,各学校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(占30%部分)和符合第3条奖励加分的结果(相关材料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并报送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备查),在本学校公示无异议后,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。
2.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
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| 具体日期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|
5月XX日9:00-11:00 | 5月XX日15:00-17:00 | 5月XX日 9:00-11:00 |
理工类 | 一般理工 | 大学英语 | 高等数学 | 计算机基础 |
数学专业 | 大学英语 | 数学综合 | 计算机基础 |
计算机专业 | 大学英语 | 高等数学 | 计算机综合 |
文科类 | 文科、艺体 | 大学英语 | 大学语文 | 计算机基础 |
英语专业 | 英语综合 | 大学语文 | 计算机基础 |
日语专业 | 日语综合 | 大学语文 | 计算机基础 |
汉语言文学专业 | 大学英语 | 汉语言文学综合 | 计算机基础 |
经管类 | | 大学英语 | 大学语文 | 计算机基础 |
备注:1.“工程管理”专业考“高等数学” 2.同一个专业学生只能考相同科目 3.由四川理工学院统一制定各科目考试大纲 |
3.奖励加分办法
(1)在校期间获得市、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;毕业时获得“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特别优秀的奖励4分;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,不重复计算。
(2)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,在数学建模竞赛、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,或CET-4(英语、日语专业学生CET-6)合格、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(非计算机专业),按下表分值给予奖励加分,同时获该类别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,只按最高一类加分,不重复计算。
奖励项目 | 获奖等级 | 奖励分值 |
数学建模竞赛、电子设计竞赛 | 国家级 | 5 |
省一等 | 3 |
省二等 | 2 |
CET-4 (英语、日语专业学生CET-6) | 合格 | 2 |
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(非计算机专业) | 证书 | 2 |
4.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
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:计算各门必修课程(实行学分制的)或考试课程(实行学年制的)的成绩之总和(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,按如下方法折算:①五级计分制,优-90分,良-80分、中-70分,及格-60分;②四级计分制,优-90分,良-75分,及格-60;③两级计分制,合格-75分),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,得到课程平均成绩。(计算的课程中,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才合格的,无论分数高低,均按60分纳入计算)。
5.“专升本”考试成绩计算
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: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,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。
6.“专升本”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确定专升本成绩为:第4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%、第5条中“专升本”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%以及第3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(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)。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。
三、本办法从2018年“专升本”选拔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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